各有关供应商:
现拟开展南京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江宁校区工程项目监理服务工作,现通过询价方式选择供应商,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南京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江宁校区工程项目监理服务
项目概况:南京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江宁校区零星维修、改造、小规模工程建设监理服务。
项目内容:南京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江宁校区零星维修、改造、小规模工程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四控两管一协调,即进度、质量、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评价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最高限价:《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收费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费500万以内基准费率为3.3%)的90%为最高限价。
二、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且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银行出具的开标前六个月内的资信证书复印件,或2023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职业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下列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造价、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现场勘察/标前答疑:无。
5、评定成交方法:
综合评分法,将全部评审小组成员评分直接进行算术平均,小数点后保留2位。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由评审小组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6、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29日至2025年05月8日,上午09:30-11:30,下午13: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瑞泽路6号综合楼十楼后勤工作部办公室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
(3)方式:
①现场获取:请携带a.营业执照副本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c.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以上3份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网上获取:请将a.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c.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84364949@qq.com,采购人收到并核实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委托代理人邮箱。
7、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8、响应文件提交
请于2025年05月09日9:30前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一正二副)封装在密封文件袋中,送至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瑞泽路6号。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南京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瑞泽路6号
联 系 人:冯老师
联系 电话:025-86109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