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社会培训办学许可调研会

来源:   发布时间:2013-12-03  点击:

根据《行政许可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和省、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市将于2014年3月起开展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和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换发工作。为了确保四年一次换证工作的顺利进行,2013年11月27日下午,南京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徐一冰和秘书长王瑶两位领导莅临我校新街口校区指导工作。分管学校招生就业培训部的陈旭辉书记,以及负责该部门工作的黄大庆、陈玲二位主任出席了调研会。

两位民办教育协会的领导对我校新程教育培训中心的办学许可证换发工作提出了积极指导性意见,要求对照标准,结合办学质量视导评估工作,认真准备材料,办理审批手续,力争完成本次换证工作,让合法办学的社会培训工作进入常态化、网格化的监控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