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三届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29  点击:

各办学单位:

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十三届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社政函〔2023〕53号)要求,学院组织开展第十三届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

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党的创新理论研究;3.中共党史党建学;4.思想政治教育;5.哲学;6.宗教学;7.语言学;8.中国文学;9.外国文学;10.艺术学;11.历史学;12.考古学;13.经济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人口学;18.民族学与文化学;19.新闻学与传播学;20.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1.教育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心理学;25.管理学;26.港澳台问题研究;27.国际问题研究;28.区域国别学;29.交叉学科(请备注一个主要学科)。

二、申报对象与要求

1.申报对象:各办学单位从事五年制高职教育教学的专任教师。

2.申报要求: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不含教材、教辅和文学艺术创作类作品);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第十三届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答疑》(附件1)。

3.申报数额:省教育厅共分配我院申报名额为4项,每个办学单位限额申报1项。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按照本通知要求向办学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

(二)各办学单位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

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三)各办学单位学术委员会评审后,将拟推荐成果在本校官网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各办学单位公示时,对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中名称敏感、不宜对外公开的,须做脱敏处理。公示后无异议的,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向学院报送,同时提交公示截图。未经公示或公示异议尚未完成核查处理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四)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择优向省教育厅进行推荐。

四、申报材料

(一)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第十三届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件2)、《第十三届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3)、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其中,《申报表》(Word版)、《汇总表》(Excel版)电子版发送至本通知邮箱。

(二)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表》一式2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人、成果范围(参照受理成果范围填写)。

(1)著作类成果须提交原件2本(套);论文类成果须提交期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应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并经办学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须同时提交成果摘要和报告全文一式2份。

(2)申报成果附件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引用情况证明、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等)一式2份,统一用A4纸复印(各办学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加盖公章),于每份《申报表》后一并装订。

3.经审核加盖学校公章的《汇总表》和公示截图各1份。

4.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三)各办学单位请于12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学院。学院联系人:李颜如,联系电话:025-83335355,邮箱:juti22@qq.com,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2号9号楼508室,邮编:210024。

附件:1.第十三届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答疑

2.第十三届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

3.第十三届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1月27日